紐西蘭“觀光簽證”除了用於到紐西蘭觀光旅遊外,適用範圍還包括商務洽談、探親訪友 ,三個月內短期遊學,學生父母監護人簽証。
個 人 簽 證 應 準 備 文件 為:
1. 填妥的“觀光簽證申請表”
2. 兩吋照片一張;(同一案件的每位一申請人)
3.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;
4. 身份證影印本;(如有小孩同行必須出示戶口名簿影本)
5. 簽證費。 (*同行的配偶及20歲以下未婚子女 ,可包含於同一申請案件,不需另外付簽證費用, 配偶及子女資料,請填入同一表格第16欄內。)
6. 財力證明:
如非被特別要求出示財力證明,一般申請觀光簽證者皆不需提供財力證明。
7. 健康證明: 如需停留六個月以上,必須提供X光體檢表。(有關體檢問題,請查閱本網站公告)
請注意:
(一)
當您抵達紐西蘭時,您可能會被海關要求出示您的旅費及機票。
(二)
基於紐西蘭移民法令,在必要之情形下,本辦事處簽證組有權要求您提出任何有助於審核之文件。
(三) 十八歲以下未成年申請人 ,單獨或與父或母一方旅行,必須另具填一份父母同意書〈您可自行書寫或利用 本組提供之表格〉。
(四) 簽證費繳交後,一慨不退費。
送件時間:早上
9:00 至 12:00
取件時間: 請依收據上取件時間取件
簽證處理時間:兩個工作天
如您需要我們以郵寄方式寄回您的護照,請檢附國內快捷回郵信封。(台北縣市內為80元郵資;其他不同縣市為120元郵資)
郵寄處理的工作天約 2~14 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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